澳大利亚方案强制科技巨子为新闻内容付费
(记者齐紫剑章建华)澳大利亚政府12日宣告一项新税收方案,将强制科技巨子向澳大利亚媒体公司付出新闻内容费用,否则将面对被征收更高税款危险。
依据澳政府这项方案,在澳年收入超越2.5亿澳元(约合1.6亿美元)的一切数字渠道都要与澳媒体组织就新闻内容运用达到商业协议,否则将面对被征收更高税款危险。
澳助理国库部长斯蒂芬·琼斯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数字渠道从澳大利亚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它们负有社会和经济责任,要为澳大利亚人取得优质新闻作出贡献。”
他表明,面对税款危险的渠道将是重要的社会化媒体渠道和搜索引擎,这项方案将促进科技巨子和新闻媒体间达到商业协议。相关税款的征收标准将高于数字渠道在直接买卖下付出的水平,以促进他们向媒体公司而不是政府付费。
这一方案的立法将于2025年提交澳议会,如对科技巨子纳税,将追溯至2025年1月1日。
具有相片墙等社会化媒体渠道的美国“元”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说,它忧虑澳政府“向一个职业收取费用来补助另一个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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