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桃源洞-鳞隐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年,景区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永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工作要点》等相关部署,围绕景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和法规,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思想引领,落实法治责任。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习法治思想贯穿于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与发展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认真落实年度法治述职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景区年度工作规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强化法律学习,提高法治意识。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将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委党组会、支部大会、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委领导班子和行政管理人员认真学法、落实《三明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和法规规章清单》要求,深入学习习法治思想及《中国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和法规。选派1名行政执法干部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通过视频学习和现场交流,逐步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守法氛围。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普法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年度普法工作任务。调整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认真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和法规,2024年LED屏播放法治宣传标语25条,悬挂或更换条幅12条,发放宣传单600余份。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景区管委会一楼设置法治宣传栏,开展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宣贯。组织开展涵盖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反恐反诈等知识培训2场,培训人员近100人,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强化行政执法,履行法治职责。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桃源洞-鳞隐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法律和法规和规定,依法协审矿山开采、林木间伐等事项18件,确保项目符合景区相关要求。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年组织并且开展安全巡查检查160余人次,发现并闭环整改20处隐患,确保旅游秩序安全。依法核查景区遥感监测图斑,2024年共核查疑似图斑17处,其中需整改2处,已全部完成整改。依据《永安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规范行政应诉行为,2024年我委无行政应诉案件,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严格制度管理,推动依法决策。一是完善规章制度。积极融入三明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扎实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贯彻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依据相关规定和景区实际,重新修订委规章制度汇编,进一步明晰责任清单和工作制度,推动景区管理有章可循。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把依法决策纳入委工作事务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共召开9次委班子会议研究重大事项。三是强化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中的作用,聘请永安商通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作为委法律顾问,全年法律顾问提供8次法律咨询,涉及鳞隐书院招租合同等多个重要事项,有效降低行政行为的风险。同时,抓好专家论证决策环节,2024年谋划的景区公共安全信息化动态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提高项目可行性。
(六)坚持法治原则,有效化解纠纷。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修订《景区安全应急预案》《景区防汛抗旱防台应急预案》《景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3项应急预案,年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场。地质博物馆提升改造(二期)、鳞隐书院租赁等项目,认真履行招投标等相关法定程序,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积极回应游客关切,依法处理群众诉求,减少不稳定因素,全年共办结12345转办诉求件12件,满意率100%,无事。
2024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加强。
(一)抓好法治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通过组织法治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干部职工常态化法律和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处理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抓好普法宣传。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拓展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
(三)抓好依法行政。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充分的发挥法律顾问、专家咨询等作用,按照景区管委会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开展各项行政管理事务,不断的提高景区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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